為有效推進拉薩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,進一步解放和發(fā)展集體林業(yè)生產力,增加農牧民收入,發(fā)展現(xiàn)代林業(yè),建設生態(tài)文明,實現(xiàn)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目標,根據《西藏自治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西藏自治區(qū)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市林業(yè)局積極行動,統(tǒng)籌安排部署,拉薩市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進。
一是制定了《拉薩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》,明確林權制度改革范圍為2017年1月1日以后新造林,包括荒山、荒地、荒坡造林形成的林地和林木;坡度在20度以上坡耕地及適合退耕還林的耕地和防沙治沙形成的林地和林木;國家投資造林中在集體土地上造林形成的林地和林木;國有土地上新造林形成的林地(土地屬性不變)和林木;營造經濟林形成的林地和林木,退耕還林形成的林地林木,農戶房前屋后及自留地、自留山造林形成的林地和林木以及在非林地上形成的林木。二是強化宣傳引導,截至目前,共印發(fā)《拉薩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宣傳手冊》20000冊,主要內容包括《拉薩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》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知識問答共41條,印發(fā)藏漢文《致全市農牧民的一份信》20000份,營造了林改工作的濃厚輿論氛圍。三是開展勘界工作,截至目前,已完成曲水縣、墨竹工卡縣、林周縣共計3099宗2.05萬畝林地、林木勘界工作,其中林周縣1132宗10421.23畝;曲水縣1695宗2903.13畝;墨竹工卡縣272宗6938.86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