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圖為孫富清和老伴格桑。本網(wǎng)記者 次仁片多 攝
人物簡介:
孫富清,男,漢族,河南省長葛縣人,1929年出生。1948年11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八軍,1949年1月調入第二野戰(zhàn)軍52師154團政治部工作。1950年四川解放后,從雅安進軍西藏。1952年進駐日喀則亞東修路、蓋倉庫、建營房,直到1955年。1957年底赴西藏公學(現(xiàn)西藏民族大學)學習,1959年回西藏參加平息叛亂,后被組織安排到樟木口岸工作至1982年退休?,F(xiàn)和老伴格桑定居成都。
1948年,19歲的我在河南長葛縣參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十八軍,后來調入第二野戰(zhàn)軍52師154團政治部工作。1950年,部隊完成解放四川的任務后,便開始向西藏進發(fā)。
西藏和平解放后,我們隨部隊到日喀則亞東修公路、蓋倉庫、建營房,保障群眾的糧食供應。在亞東的3年里,西藏淳樸的民俗民風,讓我如沐春風,不僅與當?shù)馗刹咳罕娊Y下了深厚的友誼,還在那里找到了我的愛情,組成了民族團結家庭。
為了更好地了解西藏各族群眾的風俗習慣,更好地融入西藏發(fā)展,參與西藏建設,部隊組織我們部分同志到日喀則學習藏文。在那里,我認識了我的妻子格桑。
初識格桑時,她只會說一點漢語,我倆的交流基本靠手勢。但這并沒有影響我們的感情,相反,在相互學習、相互促進的過程中,兩顆心的距離越來越近。
相處半年后,1956年底,我和格桑準備結婚。對于格桑這樣一個從來沒有接觸過內地、不了解漢族文化的年輕姑娘,愿意把自己的心交付給從內地進藏工作的我,我想我更應該付出自己的真情對她好。
婚后,我和格桑同時被組織安排到昂仁縣工作。工作中,有很多次我都被藏族群眾的善良所感動。
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從昂仁縣騎馬到拉孜縣送電報,藏族群眾收留我的事。當時,從昂仁縣騎馬到拉孜縣路途需要兩天時間,晚上只能借宿在沿途的藏族群眾家里。在我借宿期間,他們把家里所剩不多的糌粑拿給我吃,還為我打酥油茶。一路的疲勞、饑餓、寒冷,都被他們的溫暖代替了。我用僅會的幾句藏語加上手勢跟他們交流。夜深了,他們讓我睡在屋子里,而他們自己去外面睡?!拔覀児伯a(chǎn)黨的干部,寧愿自己吃苦也不能讓群眾受苦,你們能讓我留宿就已經(jīng)非常感謝了。”我被他們樸實的感情深深感動了,并堅持自己睡在屋外的棚子里。
正是因為跟藏族群眾結下了深厚的情誼,我和格桑放棄了調回內地的機會,選擇了繼續(xù)留在西藏。直到退休后,我因身體原因不能繼續(xù)留在拉薩,于是,格桑便跟我一起定居成都。
雖然我和格桑民族不同、習慣不同,但我們一輩子相濡以沫,相知、相惜、相伴到了耄耋之年?,F(xiàn)在,我們的四個子女都有各自的事業(yè),也都組成了民族團結家庭。
我相信通過各民族群眾的團結合作、不懈努力、共同奮斗,西藏的未來會更加美好。